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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专利查新服务正式上线
作者:费盛华  发表时间:2018-06-29 

本着助力同济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的宗旨,经过前期的孵化准备,我们的专利查新服务正式对外开放啦

专利查新服务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的重要一环,在技术研发、引进转让、专利申请、侵权诉讼、出口贸易等方面应用十分广泛。
众所周知,专利检索是我们了解和收集专利信息的必要过程。而专利查新,是指在专利检索的基础上,对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分析,通过对比分析,对某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可专利性或对专利侵权、专利无效做出文献评价。

可专利性的概念: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此三个条件又称为“可专利性”

现在欢迎各位学霸们来做个测试。以下几种常见场景,哪些需要专利查新呢?您能说出这几种检索的关键差别么?

1. 开始研究课题之前,您需要了解本领域的研发趋势和技术现状
2. 开发新产品之前,您需要了解相关产业领域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
3. 研发过程中您发现研发技术有可能侵犯竞争对手的专利权
4. 您正在准备申请专利,希望申请能够顺利通过审查
5. 专利申请过程中,审查员对可专利性进行判定
6. 您收到了侵权诉讼通知,有人告您侵权
7. 与您的某项专利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想要宣告您的专利权无效

这7个场景都是我们在创新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情景。当然实际情况远不止这7种,在创新的各个环节中,都需要专利查新。


1) 专利申请需要查新

专利查新不但要判断发明创造有无可专利性,而且应当寻找到有助于改进发明创造的技术文献。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对发明创造进行专利查新的好处是:

 

    明确专利申请的授权前景,避免浪费时间,支付不必要的专利申请费,使技术中合理的部分能够在保密状态下继续加以提高或改进。

    参考检索到的资料,修订申请文件,增加专利申请的获准率。

    在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用以帮助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参考资料。

 

2) 专利审查需要查新


发明专利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都应当进行专利查新,这是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程序中的一个关键步骤,也是专利审查员的一项主要工作。其目的在于找出与专利申请密切相关或者一般相关的现有技术中的对比文献,或者找出抵触申请文件和防止重复授权文件,以确定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或者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每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在继续审查(包括复审后的审查)中,审查员可能还要进行补充查新。

 

3) 专利诉讼需要查新


专利诉讼中涉及专利权人(原告)和被控侵权人(被告)双方,在专利权人决定诉讼或被控侵权人被起诉侵权以后,如何应对便成为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原告如何实现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又如何化被动为主动?这里,专利查新就是非常重要的了,作为风险应对的重要一步,专利查新能够了解该专利被无效的可能性或者说该专利的稳定性。“专利被无效”是指通过专利查新,找到能够证明原告的专利不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文献,因而可以申请宣告专利无效。几乎在所有侵权诉讼的背后,都有专利无效策略的影子,而专利无效策略是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找到的对比文件是否足够强大。

专利的有效性只是一个假定,并不是绝对的。由于审批专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审批质量还受专利局审查员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任何国家的专利局都不能保证它所授予的专利均完全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不进行全面的实质审查,而只进行初步审查,其稳定性经常会被质疑。因此事实上实用新型专利被请求无效后约有一半被宣告无效(引自《专利战术情报方法与应用》)。

对于专利检索而言,决定质量的关键因素无外乎两点:被人检索的数据和检索数据的人。专业的人+专业的数据=专业的检索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以图书馆资源为依托,拥有:

 

    专业的专利文献数据库,如Innography、DI、DII、知识产权出版社专利平台等
    150+个非专利文献数据库

    各国家/地区/组织知识产权局官方数据

    具有多年图情从业经历的检索团队

    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TRIZ一/二/三级资质的专业人员
    校内外多项专利分析项目实战经验

   如有需求,请联系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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